“讲情理、摆道理、顺法理”这是广东省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黄圃分会调解消费纠纷的原则,简称为“情、理、法”三原则。今年以来,黄圃分会采用这三原则,在调解消费纠纷时取得较好的效果。
据介绍,在日常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中,黄圃分会坚持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依法维权,讲情理就是向经营者宣传诚信经营的重要性,让经营者树立服务顾客的经营理念,履行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摆道理就是引导经营者换位思考,多听顾客的解释、多为顾客着想,从自身找原因,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同类事情再次发生。顺法理就是调解成功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就解决投诉达成共识后,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避免以后权责不清再生纠纷。今年1月至7月,黄圃分会共受理消费投诉26起,已办结24起,涉及争议金额574792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1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