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世博会日益临近,加之“五·一”假期,各大旅行社纷纷打出世博牌。面对眼花缭乱的广告,消费者对旅行社提供的“世博游”这块丰厚的馅饼,应擦亮眼睛,分清 “真馅饼”与“假馅饼”。
一、各旅行社铺天盖地的广告大同小异,均是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世博品质游的广告远不及经济游、零团费等广告有吸引力,消费者要细看广告内容是否含有某某元“起”等文字戏法。同时,许多的低价团不含机场建设税、人身意外保险费及景点的门票等费用,并且自费项目甚多。
二、有的旅行社往往在行程安排和酒店住宿上大做文章。如虚增天数、分拆景点,把同属一个景区的景点尽可能多地写上日程安排,给旅客一种旅游内容丰富、充实之感。此外,“住宿三星或同级酒店”在行程安排中也屡见不鲜,这种说法充满变数,偷梁换柱的事时有发生。
三、某些旅行社为规避责任,会说广告等于行程、行程等于合同,有发票证明即可,无需签订合同,但当发生纠纷时又以无合同为由拒绝赔付。此外,行程结束时,导游会拿出一张旅游服务质量反馈表,并示意游客填写“没意见”,团团优质、零不良反馈的服务“呼之欲出”。有些旅行社甚至连“服务质量反馈表”都没有,当游客返程后提出投诉时,旅行社又以服务质量表上没有不满意反馈为由规避责任。
枣庄市消协提醒居民在“五·一”期间,“细看广告、精挑线路、巧订合同”,提防旅游陷阱。居民报名参团,尽可能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旅行社。价格并非广告的唯一的参考依据,重要是通过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来了解一个旅游产品的真正价值。挑选线路时,应注重行程的科学合理,及购物点的安排、餐饮住宿标准等。签订旅行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注意旅行社在吃、住、行、游等方面的安排是否与承诺相符,而旅行社作的承诺,游客可以要求写入合同。切记要保留好合同,在出现纠纷时,合同将是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