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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

综合其他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3:12

江西出台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2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规范全省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现场检查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该局近日制定印发了《江西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从检查员资格、检查员权责、检查员遴选、检查员选派、检查员培训、检查员考核、检查员管理等多方面推进全省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期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负责人介绍说,食品安全检查员是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内具备一定资格,经遴选确定,从事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活动进行合规确认和风险研判的人员。按照检查员层级、类别及检查领域等,分为省、市、县三个级别,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两个类别,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特殊食品三个检查序列,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等四个领域。

《江西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检查员主要职责是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保障、核查处置等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队伍管理原则为分级管理、分类使用、严格考核、动态调整。任务选派单位应根据检查任务需要,从检查员库中抽取或选派检查员,遵循回避原则。检查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并实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检查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质量、遵守纪律和培训情况等。一旦发现检查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或廉政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能履行检查员职责、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选派、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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