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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苍南:加强团购商家检查 发布消费提醒告诫书

网络通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5:00

浙江苍南:加强团购商家检查 发布消费提醒告诫书,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春节将近,浙江省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苍南县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的诸如在短视频平台购买团购套餐,到实体店消费被拒绝使用,消费体验大打折扣等消费热点,依托“浙江公平在线”数字化监管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线上筛查春节期间重点团购消费商家,实地走访团购商家,现场对其“亮照、亮证”以及商家团购套餐中的价格、服务须知、有效期限、消费规则等内容进行检查,并发放团购消费提醒告诫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认真履行明码标价规定,充分告知消费者相关信息,不得设置“霸王条款”,杜绝虚假宣传,自觉履约践诺诚信经营。

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苍南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团购商家。资料图片

针对团购消费中的各种问题,苍南县市监局、苍南县消保委提醒告诫广大团购商家:别让“团购消费”砸了店铺招牌,商家要谨慎选择推广宣传人员,宣传内容也要与实际服务套餐相符,不能为了成为所谓的“网红店”而盲目跟风,只找“网红”来推广,却不提升自身的菜品、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最终收获的只能是差评,砸了自己的招牌,还有可能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同时,苍南县市场监管局、苍南县消保委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团购消费时应选择信誉度高、服务优质的团购网站消费,注意查看商家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团购前应详细阅读团购页面相关条款,阅读消费规则、有效期限、过期能否退款、使用时间段等详细说明,若有不明之处,应及时向商家问明,并保存商家宣传、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订单详情等相关证据,一旦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尽快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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