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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11”|辽宁抚顺向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提示

网络通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1:43

聚焦“双11”|辽宁抚顺向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提示,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1月8日,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双11”“促销”“秒杀”活动各不相让,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网上购物。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行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分别向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提示:“双11”期间,商家要守法经营,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诚信经营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在网站显著位置亮证亮照,必须公示相关证照信息;不得销售禁限售商品,严禁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促销规则应简单明了;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直播带货经营者严禁出现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乱象,不得有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行为。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面对“双11”等节点的促销活动,要科学、理性选择商品,切勿盲目、冲动消费,不要被营造出来的优惠假象所迷惑,不但省不了钱,反而会多花钱;网上购买商品一定要查验商家资质,看网站、网店主页面是否公示其基本信息,下单前还要查看商品的过往交易记录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货款,避免通过微信加好友等方式购物消费;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如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家客服介入调解、维权,若仍无法达成和解,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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