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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价格提醒告诫书

维权新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1:08

黑龙江哈尔滨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价格提醒告诫书,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为规范双11期间线上线下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营造公平合法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0月26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11价格提醒告诫书,以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线上线下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规范行业价格秩序;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还要求,网络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应标明销售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提供服务(包括销售商品时有偿提供的附带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禁止利用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告诫书还重点对价格比较行为、折价减价促销行为、赠送物品或服务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经营者不得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经营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经营者不得实施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行为,从而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经营者不得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保证在首页或者其他显著位置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低于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均一致;不能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价格巡查和舆情监测,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出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予以联合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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